知行合一
这是一篇初中初二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今天我们就来咬文嚼字,说一说我比较喜欢的一个思想:知行合一。
最早的这个思想,是明朝的王守仁先生提出的。从字面意思上来看,什么是知行合一?答:知与行的合一。评:废话。在我看来,这个思想有两层不同的含义。
第一层。如果我们把这四个字拆开,就会发现它的意思很简单:知,就是知识;行,就是行动;合一,就是合为一体。这样看,它想表达的意思是:知识和实践要合为一体。在现代社会中,很多人往往都会注重于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生活上的运用。其实不然。我们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一个人的理论知识学得再好,结果一碰到难题就不知所措,因为他只知道知识,却不知道如何去灵活地运用它。现在社会大多是这样的人,一些博士呀,研究生呀,在学校把一些大道理,大知识背的滚瓜烂熟,一进入社会,就傻了眼。一些看似简单的事情,想运用知识来完成它,思来想去却只能讲一些大道理,一些空话;让他举个例子,却一个都举不出来。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没有亲身的体会,是无法真正地感受到其中的道理。所以说,有些事情只有你自己去实践,才能领悟它。
那有的人就会问:“是不是我只实践就行了呢?”
也不是。因为知识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知识的体现。两者是互为表里的。王守仁曾经说过:“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如果只有知而无行,则不是,不是真知,而是妄想;如果只有行而无知,则不是笃行,而是冥行。
第二层。则是知行合一的延伸。首先,我们要了解这个社会的本质——利益。他还有一个对手,叫做原则。从古至今,两肋插刀,舍人取义这类的道德是存在的,可惜这东西的代价太大,估计你要首富王健林来都不一定愿意。除了个别一根经的,大多数人都不愿做。但为什么犯罪的人却这么多呢,它不是比其他的更危险吗?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只要有足够大的利益,就有驱动人的能力。犯罪说起来很危险,利益却高,还能收获刺激。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面目,异常残酷,却格外真实。在这个残酷的现实前,你要明白,想真正的实现伟大的理想,又不放弃原则,就要懂得两个字——变通。只有变通,才可能在社会上立足,适应这个千变万化的世界。然而,随着应试教育的强力发展,中国的大学生在这方面做得极其差劲。他们自以为学到了知识,拿到了学位,就可以备受瞩目,大展拳脚。其实仔细想想就可以发现,全国每年至少有几百万大学生,博士生毕业,全国省份不过23个,城市加起来才200多个,其中还包括一些偏远山区,加上生长在大都市的傲娇学生,机遇实在是少之又少。这时候就会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人就会放弃原则,为了利益不顾一切。这种人往往只能取得暂时的利益,因为它们的手段往往不能见光,努力半辈子,到头来一事无成。另外一部分人,是只遵守原则,不会变通。在他们的眼中,只有正反两面,不是正,就是反。这种过于绝对的人,自以为看到的本质,结局往往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最后一类人,也是最少的一部分人,他们则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不仅知道社会的背后是什么,还知道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甚至还知道自己该如何融入并改变这个社会。这种人,往往才能掌控全局。
在现在这个发杂的社会,每一寸土地下,都可能是洪波暗涌,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我们只有先融入社会,了解社会,才能一步一步往上爬,并取得人生的巅峰。但要记住,巅峰前方,是万丈深渊。人生何必追求完美呢?有时想想,失败的人生会感到伤心,却不会遗憾。这何尝不是一种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