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音、乡韵、乡情

这是一篇高中高三10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故乡是一座温柔的江南小镇,八月份总有濛濛细雨温柔的切过窗檐,滑过心稍。

我曾在那里度过了童年,每每想起来,嘴角总是情不自禁地扬起一抹笑。

夏末的清晨,我经常与祖父踏着晨曦去菜园里摘菜,当我们满载而归时,已有些赶耕人家里已经在饭堂里吃早饭了。所谓的饭堂,不过是在自家坪里支个桌子,每当我与祖父经过时,他们都是挥着手中的筷子,连忙打招呼“早呀!要不吃点”。祖父停了下来,笑着说道:“不了,家里还等着菜做饭哩!喏,你尝尝我种的白菜,可甜了”。说着,祖父从菜篮中拿出几株还带有泥土芳香的白菜放在他们家桌上。他们操着温柔的口音,给有些转凉寒冷的清晨带来了最简单的温暖。小时候我认为这种口音像一杯温开水,一口饮下,摇摇晃晃,温暖了四肢百骸。那亲切而又熟悉的口音已融入到了故乡人的心中。

九岁那年暑假,我出水痘了,被祖母关在西边的小房子里进行隔离,祖母不准我出门与伙伴玩,因为怕我传染于别人,所以我只能天天坐在窗边发呆。在故乡,水痘有个极好的名字叫水珠,仿佛这些水痘是上帝暂时遗留在你身上的小水珠一样,减少了孩子心中对水痘的恐惧。每当清晨有赶耕人经过西房的窗口,看见小小的窗口后面小小的我在透过窗子打量外界时,他们便凑到窗前问:“早呀!怎么不出来玩,是出水珠了么!”我点了点头,回应我的是一个充满鼓励的笑脸。那时长大的我对这种口音又有了新的认识,在那质朴口音的影响下,每个字都赋予温度,足已感动人的温度,让一个孩子拥有了战胜病魔的勇气。这种温暖的口音仿佛已与故乡人们的行为习惯性格交融,让你从每句话中都感受到温暖与关怀,这或许就是它的韵味所在吧!

离开故乡来到城市的我,已经很久没听过儿时在故乡听到过的熟悉口音了,因为祖父母来城市生活已经习惯讲普通话了,偶尔说几句也没有从前那个味了。

有一天,母亲忽然同早起的我说了一句:“早呀!”听了心里觉得怪怪的。这时父亲半玩笑地用那极不标准的家乡口音也说了一句:“早呀!”,这句话像一阵四月里的春风拂过我的心岸,又像酸甜的笑,明白起来,这是力量。小时候在故乡,每天清晨都有人操着故乡的口音与我说:早呀!虽然我并不会说家乡话,但每次都能从那一句“早呀!”中读到温暖与力量,这一句“早呀!”中所要表达的情义,是其它话语都表现不了的。故乡这种独特的乡音已潜在每个游子的心底,只需要一个引子,就能使如汪洋一般故乡情倾泻。

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长,故乡的乡音已不再是温暖的代名词,而是一种力量,是故乡情的标志,更是故乡游子对故乡的一种寄托。当你客居他乡,一句乡音在你耳边响起时,未尝不是一种温暖与力量之感涌上心头。我或许明白了,对于我而言,没有用家乡话说的:“早呀!”不是真正的早晨。

写到这里,心中不禁有个想法,是该回去看看了,就算没有亲戚可探望,听听那令游子魂牵梦萦的质朴乡音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