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的孝与西方人的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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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的孝文化最初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两千年前,当孔子在夜灯下侃侃而谈“孝为仁之本”时,地球另一边的天主圣徒们正苦心撰写着与孝有关的西方宝典《圣经》。在东方也好西方也罢,孝,作为家庭生活的连接纽带,几乎有着同样深远的历史。

但是不得不提的是,很明显,中西方的孝文化的发展势头似乎差得越来越远。

作为东方“羊式”文明的发源,中华民族将孝看的跟自己的历史一样重要。孝,在中国可谓是历史深远,影响浩大,地位丝毫不逊于中国人民餐桌上的水稻和粟。东方的孝,其实跟顺只是字面上的区别,抛弃外表,它们两个无论是离远了看还是离近了看,其实都差不多。中国自儒家开始,就向来喜欢宣传孝道。曾子对这个字曾认为是尊亲,弗辱,能养。孔子就比他简洁:“无违”。可见儒家所提倡的“孝”从本质上来说,与服从尊长没有什么差别。

这倒让人不难联想到中国中央集权的统治政体自古呼喊的“爱祖国,爱人民”的象征性口号。与儒家“身—家—国”的模式相统一,孝道,将个人与小家紧紧联系在一起,小家又被氏族联系,环环相扣,最终“孝”的作用对一个国家来说可远比仁义道德大得多。孝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持一种社会和谐,即对长者和统治秩序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服从。这是用道德手段巩固统治,中国人向来喜欢从心灵上捆绑行为,调教行为。就如同中国试图用仁义礼智信来禁止人们偷盗的同时,西方人研究出了监控器一样。这种文化,它起源于个人,联系着父母亲族,最终汇聚在国家的长河里。孝,对于东方农耕文明的发展团结起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有趣的是,除了圣经以外,浩荡的西方文化典籍中对于孝的记载简直少得凤毛麟角,这与中国恰好相反。相对于自己养老,西方人似乎更倾向于把父母交给社会。西方的孝文化也没有多少社会意义,而其家庭意义仅表现为对父母的尊敬。这种尊敬也并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而是更多地强调独立,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平等。这导致了西方的孝文化发展缓慢,但却使社会养老理论得到了充分发展。西方人对于孝,向来没什么兴趣。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因孝而闻名,没有二十四孝这样的故事,也从没有什么人因为孝顺而发达,这倒是和察举制相悖甚远。说到中国的察举制,这种制度无疑是最初鼓动人心宣传孝道的好方法。把“举孝廉”与做官相勾连,无疑推动了初始孝文化的兴盛。事无巨细,中国的社会生活中都有孝的影响,甚至很多地方以孝而闻名。中国古代有名的“二十四孝”之一,董永,其“性至孝,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的事迹感天动地,传为佳话。而且在中国历史上这似乎还不是最极端最把孝道一条道走到黑的,例如夏侯惇,一句“父精母血,不可弃也!”就生生把自己眼球吞了,这种举动在当时,着实把敌方的军队都吓得不轻。

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自古以来便多有差异。东方人重孝,而西方人就叫做养老倒也很合适。但是,自孔子和耶稣的时代以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孝敬父母都作为一项道德标准刻在人们的准则中。社会在发展,国家在发展,作为一个中国人,想想自己身上流的中华民族的血,就要明白其实对我们来说,无论何时还是以“孝为仁之本”更好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