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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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总是很疯狂,对于这一点,估计连一只蟋蟀也不会反对……
在一个好天气里,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正在练习跳跃。它闻到了一股腊肠的香味,顺着香味来到一只野餐篮中饱餐了一顿。吃饱后,它开始睡觉了。等醒来时,它已随着那一篮食物来到了一个大都市——纽约。它被一个友善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并结识了一对好朋友: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与一只名叫亨利的猫!有一天,这三个好朋友心血来潮,举办了一场为纪念柴斯特来纽约两个月的派对。不料,它们实在太忘乎所以了,导致现场发生了火灾,使玛利欧一家损失惨重。在损失之后,事情的发展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像往常一样,玛利欧妈妈
准备卖报纸时,柴斯特演奏起了一曲《重归苏莲托》,将自己的音乐天赋毫无遮掩地展示于世人,吸引了人们的脚步,并为这个一向不景气的报摊带来了好运……随着日复一日的演奏,柴斯特开始想家了,它思念起故乡的家,故乡的伙伴,故乡的小溪,故乡的树桩……故乡的每一景一物都使它深深地怀念。终于,它走了……
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故事中的柴斯特便是如此。它放弃了纽约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最后回到了故乡那一片熟悉的土地,过着朴实的平凡生活。是啊,在现实生活中不是这样吗?那么多青年人背井离乡地去过着身不由己的生活,求得到底是什么?所谓的名利吗?不,不是。他们只是为了生活,“快乐的生活”。然而,从内心深处扪心自问,就会发现其实不然。柴斯特也察觉了这一点,它发现自己鸣唱时,已经不那么快活了,至少不像在乡下时那么快活了。在这儿,它必须在八点与四点半时各开一场音乐会。而在家里,它想唱就唱,想跳就跳,爱怎样就怎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它毅然前往康涅狄格州,过上自己真正向往的质朴且充实的乡下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是一本好书,它让人大笑,让人悲哀,让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