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这是一篇读后感45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暑期中读过的书。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这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你随时随地都可以读,就是不准在上课时看。我怕书的内容会引人入胜。就会影响到其他人;因为书中语言幽默,会引起你哈哈大笑;有时书中会让你很感动。这样,也有喜也有哀和乐。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一只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食物篮,被带到了纽约最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面对繁华而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上了聪明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上了疼它的主人——玛丽欧,我必须说明:没错,塔克和亨利是好朋友。柴斯特以它天籁般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它的爱。在他一夜成名,成了纽约“演奏家"后。柴斯特又思念起了家乡的美丽风景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唱起了嘹亮的歌……

《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自由,一个人为自由奋斗,这是最好不过了。相继而至,我感受到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我们只要保护好动物,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就不会死了。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剂良药,是药三分毒,我们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