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恋
这是一篇初中初二10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眷恋,是惦记爱恋的意思。总有这么一些事或人烙印在自己心中,余波回荡不已,触动人心弦上的“眷恋”。
——题记
那是诞生自己的地方。
一月的光线热烈,撒在称之“炎都”的土地上都保留着温暖的余温,十三年前艳阳高照的元旦,也是如此。那时,我呼吸到世界上的第一口空气,呱呱落地后和爷爷奶奶居在那条“步行街”上,闲时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七年后,我去了异乡读书。如今,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稚童,而是追求学问的学子。再次回到当初我诞生的地方,脚步下的街道只是朱颜已改换了新颜。
这时,有了更加便捷的交通工具——地铁,往年的空地上也多了几个地铁口,来往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灯光下“江汉路”三个字耀眼醒目。下了地铁后,熟悉的街道映入眼帘,在熟悉的老店铺中又多了几家崭新的门店,高级靓丽、崭新个性的各种招牌目不暇接,琳琅满目的商品裹挟着老街巷口的浓郁汉口味。
我很笃爱这里。
一个老巷口里穿插着一栋栋老房子,坑坑洼洼的水泥地积蓄了些污水,有时能听见自行车的铃声或野猫的惊叫。从最高处往下看,老旧的电线穿梭纵横在街道里,街口往外伸出的地方是一个个小吃铺,直至绵延到大街上。这里的吆喝声也是极具喧嚣和特色的,每家店门口都会有人伫立,尤其是一条街都是小吃铺的时候,人来人往的嘈杂声掩盖了店铺的吆喝声。“正宗武汉热干面——没吃过等于没来过!”“豆腐脑——新鲜豆腐脑!”一阵阵吆喝声打断人们的思绪,吸引行人前去驻足品尝,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停不下来,停下脚步在铺前歇一歇,老板就像自然熟一般热络地推荐店铺名吃,也会涛涛不绝地讲起大汉口的故事。
我很喜欢在这街上逛的感觉,有的店铺矗立了几十年,店铺老板从年轻小伙到伛偻老人,然后将店铺传给下一代。我家巷子口有个早餐铺,门前的鹅卵石早已经打磨得光滑明亮,门面虽然老旧不堪,却透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小时候,经常在这要两个包子和一些茶水吃,然后和老板家的孩童在巷子里玩“跳房子”。现在回来时,老板已经黑丝染白,一双熟练的手却还是有力地赶着面,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看见我则会冲我笑一笑,与我讲述这里发生的变化。比如什么铺子搬走了,什么地方拆迁换成新地,大多时都在讲述这里的变化。看着门前的街道,原本肮脏坑洼的道路也修平整了,这里的砖瓦红墙也刷上了新漆。
我清楚地明白,这里有千古留存的汉口味,这里的风土人情和这个地方是相互依存的,新的人和物只会把这里建设的更好。嘈杂的机械声掩盖不了悠长的吆喝声,高大的楼房消磨不了记忆中的红墙砖瓦,这里质朴的人与物如同金子般熠熠发光。
我眷恋这里,这是我生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