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庭(一○三七~一○九四),字公掞,偃师(今属河南)人,景子。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调万年主簿。神宗时签书河阳判官。哲宗即位,为左正言,除侍御史,再拜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以集贤殿修撰出知亳州,岁余徙知潞州。绍圣元年卒,年五十八。死后入元祐党籍。事见《范太史集》卷四三《集贤院学士知潞州朱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三三《朱景传》。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