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勋简介》 ► 查看1篇诗文
王继勋(?~977) 宋庆州华池人,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
1简介
初为内殿供奉官、都知、溪州刺史。宋建隆二年(961),加领恩州团练使,又改龙捷右厢都指挥使,寻领永州防御使。后迁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领虎捷左右厢都虞侯、权侍卫步军司事。建隆四年(963),收复湖南,改领彭州防御使。太平兴国二年(977)二月,因恃势骄横,多行不义,太宗命斩于洛阳。
2恶行
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武将,是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王皇后的胞弟。据《宋史·王继勋传》记载,这位国舅爷性情残暴,是个贪财渔色、“专以脔割(即将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谓之脔割)奴婢为乐”的食人魔王。一天,王继勋府中围墙因大雨坍塌,大量奴婢逃出牢笼,跑到宋太祖面前告御状,把王继勋骇人听闻的罪行全都捅了出来。
据说,宋太祖“大骇”之下,对王继勋判决得挺狠:“削夺官爵,勒归私邸。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但最终处理起来却是雷声大,雨点小,这边,还没等自己的小舅子王继勋上路前往流放地,那边,赵匡胤早已改授其职为右监门率府副率。由于有恃无恐,开宝三年,王继勋被任命为西京洛阳的行政长官,到任之后,变本加厉地发泄着自己残暴的本性,开始吃人:“强市民家子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以致人贩子和棺材铺商人日夜出入王继勋府中,门庭若市。有了上一次告御状的教训,洛阳百姓对上诉不再抱持希望,学会了听天由命,任其宰割。
据统计,直到太宗在位王继勋被处死时,仅在开宝六年到太平兴国二年这短短的5年时间里,王继勋前后亲手杀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达100多人。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食人恶魔,如果不是赵匡胤有意庇护,想必绝对不会吃人吃得这么不亦乐乎,逍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