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嘉简介》 ► 查看1篇诗文
李元嘉(618-688年)唐高祖第十一子,母为宇文昭仪,唐太宗李世民异母弟,李唐宗室、画家,妃为房玄龄之女。
武德四年,封为宋王。,徙封徐王。贞观六年,赐实封七百户,授潞州刺史。九年,授右领军大将军。十年,改封韩王,授潞州都督。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修身洁己,内外如一,当代诸王莫能及者,唯霍王元轨抑其次焉。唐高宗时,转泽州刺史。天后摄政,加授太尉,定州刺史。垂拱四年,武三思诬指参与越王李贞父子之乱,逼令自杀,终年七十。神龙初年,追复爵土,并封其第五子李讷嗣位。
1人物生平
少好学,聚书至万卷,采碑文古迹多得异本。工行草书,善画龙、马、虎、豹。《旧唐书本传》、《唐书本传》、《历代名画记》、《书断》有记载。
母亲为宇文昭仪——宇文士及之妹,另有一弟李灵夔封为鲁王。性喜布衣,不以皇子自居。其画作优于二阎。
韩王妃为房玄龄之女房氏。有子李训、李谊、李撰、李谌等。
2史书记载
旧唐书
《旧唐书·卷六十八·列传十四》:
韩王元嘉,高祖第十一子也。母宇文昭仪,隋左武卫大将军述之女也。早有宠于高祖,高祖初即位,便欲立为皇后,固辞不受。元嘉少以母宠,特为高祖所爱,自登极晚生皇子,无及之者。武德四年,封宋王,徙封徐王。贞观六年,赐实封七百户,授潞州刺史,时年十五。在州闻太妃有疾,便涕泣不食。及京师发丧,哀毁过礼,太宗嗟其至性,屡慰勉之。九年,授右领军大将军。十年,改封韩王,授潞州都督。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
元嘉少好学,聚书至万卷,又采碑文古迹,多得异本。闺门修整,有类寒素士大夫。与其弟灵夔甚相友爱,兄弟集见,如布衣之礼。其修身洁己,内外如一,当代诸王莫能及者,唯霍王元轨抑其次焉。高宗末,元嘉转泽州刺史。及天后临朝摄政,欲顺物情,乃进授元嘉为太尉,定州刺史、霍王元轨为司徒,青州刺史、舒王元名为司空,隆州刺史、鲁王灵夔为太子太师,苏州刺史、越王贞为太子太傅,安州都督、纪王慎为太子太保,并外示尊崇,实无所综理。其后渐将诛戮宗室诸王不附己者,元嘉大惧,与其子通州刺史、黄公撰及越王贞父子谋起兵,于是皇宗国戚内外相连者甚广。遣使报贞及贞子琅邪王冲曰:“四面同来,事无不济。”冲与诸道计料未审而先发兵,仓卒唯贞应之,诸道莫有赴者,故其事不成,元嘉坐诛。
撰少以文才见知,诸王子中,与琅邪王李冲为一时之秀,凡所交结皆当代名士。时天下犯罪籍没者甚众,唯冲与撰父子书籍最多,皆文句详定,秘阁所不及。神龙初,追复元嘉爵土,并封其第五子讷为嗣韩王,官至员外祭酒。开元十七年卒。元嘉长子训,高祖时封颍川王,早卒。次子谊,封武陵王,官至濮州刺史。开元中,封讷子叔璇为嗣韩王、国子员外司业。
新唐书
《新唐书·卷七十九·列传第四》:
韩王元嘉,字元嘉。始王宋,后改王徐,为潞州刺史。母昭仪,宇文述女也,宠於高祖,既即位,欲立为后,固辞。元嘉以母宠故,特为帝爱,后出诸子无及者。在潞时,年十五,闻太妃病,涕泣不食。居丧毁甚,太宗数尉勉。少好学,藏书至万卷,皆以古文字参定同异。与弟李灵夔友爱,燕见终日如布衣礼,闺门修整,当世称之。
贞观九年,更封韩,迁滑州都督。高宗末,为泽州刺史。武后得政,进授太尉,徙定州刺史,以霍王元轨为司徒,舒王元名为司空,滕王元婴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灵夔太子太师,越王贞太子太傅,纪王慎太子太保,外示尊宠,而内将图之。
垂拱中,元嘉徙绛州刺史,其子撰及越王子冲纠合宗室同举兵,未发。会武后诏宗室朝明堂,元嘉遣使告诸王曰:“大享后,太后必尽诛诸王,不如先事起。不然,李氏无种矣。”乃为中宗诏,督诸王发兵。冲即以兵五千攻济州,而诸王仓卒兵不至,遂败。元嘉至京师,谋泄,后逼令自杀,年七十。诏改氏元嘉、鲁王、越王为虺。
元嘉六子。训,颍川王,蚤卒。谊,武陵王。谌,上党公。撰,黄公,工为辞章,孟利贞尝称其文曰:“刘邻之、周思茂不过也。”出为通州刺史,辞疾归,且谋虑越王也。谌通音律,历杭州别驾,与撰俱死。时籍没者众,惟冲、撰家书为多,皆文句详正,秘府所不及。神龙初,追复元嘉爵士,以第五子讷嗣。薨,子叔璩嗣,历国子司业。薨,子炜嗣。建中中,改王郓。后懿宗以郓王即位,复改嗣韩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