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俦,富阳(今属浙江)人。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为虞部员外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年,知和州,金军陷和州时降金(同上书卷二九)。为刘豫监察御史,同知汴京副留守(同上书卷三七、一一七)。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