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简介》 ► 查看23篇诗文
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北宋大臣,哲宗朝宰相,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1人物生平
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江西抚州人)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除王安石是因他们推介上台外,其他人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人大多是坚决的改革派。
王安石当政时,荐蔡确为三班主簿,徙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六年(1073年),王韶(江西德安人)熙河之役取得对西夏的胜利,但被告挪用军费,蔡确奉命办案,为其白冤。开封府鞠相州民讼,事连判官陈安民,陈安民托左相吴充女婿讲情。蔡确认为事关大臣,非开封府可了,遂移御史台,杜绝了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后来,右相王力荐蔡确参与治狱,史书说他“锻炼成狱”,成了他被污为奸臣的证据之一。
擢御史中丞、领司农寺,史载,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拜参知政事,左相吴充想改变新法,蔡确不让,举萧规曹随例,说新法为“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
元丰五年(1082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官制,此为右宰相官名)。任上,严厉打击保守派的反扑,史书载:“确既相,屡兴罗织之狱,缙绅士大夫重足而立矣。”
哲宗即位(1086年),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时宣仁太后(安徽蒙城人)垂帘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韩绛弟)为右相,并用韩缜两个侄子为列卿,与蔡确相抗衡。接着,保守派陆续返朝廷,司马光、吕公著要废去新法,蔡确不让,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那是自己建议实行的。但是,他终单拳难敌众手,于元祐二年(1087年)被罢,出知陈州,徙安州、邓州,又因《游车盖亭》诗语涉讥讪朝廷而被追贬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后卒于贬所。
2人物轶事
车盖亭诗案
北宋元丰、元祐年间,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与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年仅10岁的宋哲宗即位后,朝廷大权仍控制在其祖母高太后手中。高太后起用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王安石的变法派则深受打击。时任宰相的蔡确属王安石的变法派。蔡确眼看大势已去,想挽回颓势,于是搞起了小动作,说高太后有废黜哲宗的意思。高太后听后十分恼怒,把蔡确贬出朝廷,任陈州知州。不久,又改任安州。 从相位跌到地方官,其心情可想而知。苦闷中,他游览车盖亭,山光水色让他一扫心中郁闷,一气写下了十首绝句。
一、公事无多客亦稀,朱衣小吏不须随。溪潭直上虚亭表,卧展柴桑处士诗。
二、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
三、满川佳境疏帘外,四面凉风曲槛头。绿野平流来远棹,青天白雨起灵湫。
四、静中自足胜炎蒸,入眼兼无俗态憎。何处机心惊白鸟,谁能怒剑逐青蝇。
五、风摇熟果时闻落,雨滴余花亦自香。叶底出巢黄口闹,波间逐队小鱼忙。
六、来结芳庐向翠微,自持杯酒对清晖。水趋梦泽悠然过,云抱西山冉冉飞。
七、溪中自有戈船士,溪上今无佩犊人。病守翛然唯坐啸,白鸥红鹤伴闲身。
八、喧虺六月浩无津,行见沙洲冻雨滨。如带溪流何足道,沉沉沧海会扬尘。
九、西山彷佛见松筠,日日来看色转新。闻说桃花岩畔石,读书曾有谪仙人。
十、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钓台芜没知何处,叹息思公俯碧湾。
因知汉阳军吴处厚和蔡确有旧怨,于是抓住了机会,随意曲解,无限上纲,上奏朝廷。指出:第二首之笑不怀好意,“方今朝廷清明,不知蔡确所笑何事?”第五首是讽刺朝廷启用新人,他在这里自吹老资格。第八首喻国运必生大变;第九首诬蔑当今太后,比拟武则天;第十首是心怀不满,认为朝廷对他处置不公。朝廷也有一帮人随声附和,落井下石,高太后将其贬斥到岭南新州。
蔡确被贬新州时,只有一个叫琵琶的爱妾相随,另外还养了一只鹦鹉。这个鹦鹉能学人语,每当蔡确呼唤琵琶时,只要敲一下小钟,鹦鹉就会呼唤琵琶的名字。不久,琵琶死于瘟疫,从此蔡确再没敲过小钟。一天,蔡确因事误将小钟击响,鹦鹉闻声,又呼琵琶名字。蔡确触景生情,大感悲怆,赋诗一首:鹦鹉声犹在,琵琶事已非。堪伤江汉水,同去不同归。
此后不久,蔡确郁郁成疾,殒命岭南。
3诗词作品
夏日登车盖亭
(七绝 )
蔡确。
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
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
失调名
作者:蔡确。年代:宋代。体裁:词。 骊山宫中看乞巧,太液池边收曝衣。
春日
作者:蔡确。年代:宋代。 体裁:七律。 类别:记时。
十二天街雨压沙,秋千咿喔响人家。东风会劝十分酒,寒食初开百玉花。年少斩新金络马,柳阴无数画轮车。春来谁道迟迟日,尤觉春来日易斜。
4人物评价
蔡确为人尚权谋,又是王安石变法的中坚人物,特别是王安石罢相后,“凡常平、免役法皆成其手”。因此,《宋史》将其列入“列传·奸臣”。其人在位时,用权谋打击政治对手,失势后自然遭到对手政治报复。是政治斗争中的一个失败者。
历史作用
在王安石意志消沉,神宗动摇的情况下,新法在元丰间基本上还能够推行,这同蔡确等变法派坚持变法立场,维护变法成果,敢于斗争是分不开的。
虽然“元丰之政多异于熙宁之政”,元丰之政对大地主、大贵族作了一些妥协,但仍作了一些兴利除弊的变更,这些变更有利生产的发展。因此这个时期曾一度出现社会较为安定的局面。《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七载:元丰六年河北转运使吴雍奏称:“见管人粮、马料总千百七十六万石,奇赢相补,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边防大计,仓廪充实。虽藉丰年,实以吏能干职”。可见元丰间,生产确实得到一定的发展,吏治也较为清明。
我们还可以从闲居金陵的王安石诗作,如《歌元丰》、《元丰行示德逢》等,所反映的情况,窥见一斑:
“歌元丰……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乘兴欹眠过白下,逢人欢笑得无愁。”
“……三年五谷贱如水,今见西成复如此。元丰圣人与天通,千秋万岁与此同。先生在野固不穷,击壤至老歌元丰。”
即使怀疑王安石或夸大其词,粉饰太平;然而没有一定的事实,诗人是无法写出这样的颂歌来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评价历史人物应着重视人物在关键性的历史活动中,对历史的发展究竟起了什么作用?蔡确关键性的历史活动是支持变法,坚持变法,维护变法成果。在他秉政时期,生产得到发展,社会相对安定。因而他是推动而不是阻碍历史的发展,我们应予以肯定。至于个人作风如何,对历史人物来说,不是主要的方面。还要看到宋以后封建社会史学家总是以道学标准去衡量人物的忠奸优劣,他们历来以道学的门户之见,对变法派肆加挞伐、诬蔑之词,尤所不免。这绝不应阻碍我们今天对历史人物的公正评价。
5史料记载
《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蔡确》
蔡确,字持正,(北宋)泉州晋江人,父徙陈。
确有智数,尚气,不谨细行。
(嘉祐四年,1059年)第进士,调(京兆府)邠州(治所今陕西彬县)司理参军,以贿闻。转运使薛向行部,欲按治,见其仪观秀伟,召与语,奇之,更加延誉。
韩绛宣抚陕西,见所制乐语(有“儒苑昔推唐吏部[指韩愈],将坛今拜汉淮阴[指韩信]”句),以为材,荐于弟开封尹维,辟管干右厢公事,维去而确至。旧制当庭参,确不肯,后尹刘庠责之,确曰:“唐藩镇自置掾属,故有是礼。今辇毂下比肩事主,虽故事不可用。”遂乞解职。
王安石荐确,徙为三班主簿。
用邓绾荐,为监察御史里行。
王韶开熙河,多贷公钱,秦帅郭逵劾其罪,诏使杜纯鞫治得实。安石却其牍,更遣确,确希意直韶,逵、纯获谴。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上书主张变法,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建议兴学校、罢诗赋,用经义取士。过两年王安石任宰相,在开封府试用免役法。蔡确不顾保守派的反对,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他利用当监察的权力,弹劾反对变法的保守派。)
确善观人主意,与时上下,知神宗已厌安石,因安石乘马入宣德门与卫士竞,即疏其过以贾直。加直集贤院,迁御史知杂事。
范子渊浚河之役,知制诰熊本按行以为非是,为子渊所讼,确劾本附文彦博,黜之,代为知制诰、知谏院兼判司农寺。
三司使沈括谒宰相吴充论免役法,确言括为近臣,见朝廷法令未便,不公言之而私语执政,意王安石既去,新法可摇耳。括坐黜知宣州。
开封鞫相州民讼,事连判官陈安民,安民令其甥文及甫求援于充(吴充)之子安持。及甫,充婿也。确言事关大臣,非开封可了,遂移御史台。时狱起皇城,卒事多不仇。中丞邓润甫,御史上官均按之,与府狱同。王珪奏遣确诣台参治,确锻炼为狱,润甫、均不能制,密奏确惨掠诸囚。确伺知之,即劾二人庇有罪,且诈使吏为使者虑问,囚称冤,辄苦辱之。帝颇疑其滥,连遣谏官及内侍审直,皆怖畏,言不冤,由是润甫、均皆罢,而确得中丞,犹领司农,凡常平、免役法皆成其手。
太学生虞蕃讼学官,确深探其狱,连引朝士,自翰林学士许将以下皆逮捕械系,令狱卒与同寝处,饮食旋溷共为一室,设大盆于前,凡羹饭饼胾举投其中,以杓混搅,分饲之如犬豕。久系不问,幸而得问,无一事不承。遂劾参知政事元绛有所属请,绛出知亳州;确代其位。
(在王安石辞位罢相知江宁府之后,蔡确受神宗重用。)
确自知制诰为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咄骂,而确自以为得计也。
吴充数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其甚者,确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法遂不变。
(元丰三年[1080年],经蔡确力奏,神宗封王安石为荆国公。)
元丰五年(1082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丞相)。
时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确小人,不宜大用。确既相,属兴罗织之狱,缙绅士大夫重足而立矣。
初议官制,盖仿《唐六典》,事无大小,并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柄归中书。确说王珪曰:“公久在相位,必得中书令。”珪信不疑。确乃言于帝曰:“三省长官位高,不须置令,但令左右仆射分兼两省侍郎足矣。”帝以为然。故确名为次相,实颛大政,珪以左仆射兼门下,拱手而已。
帝虽以次叙相珪、确,然不加礼重,屡因微失罚金,每罚辄门谢。宰相罚金门谢,前此未有,人皆耻之。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哲宗(时10岁)立,(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转左仆射。
韩缜入相中书,用其两侄为列卿,确风御史中丞黄履劾缜。始诏三省,凡取旨事及台谏官章疏,并执政同进拟,不专属中书。盖确畏失权,又复改制也。
为永裕山陵使(负责治理神宗丧事),灵驾发引之夕,不宿于次,在道又不扈从,还,又不丐去。御史刘挚、王岩叟连击之,言确有十当去:“在熙宁、元丰时,冤狱苛政,首尾预其间。及至今日,稍语于人曰:‘当时确岂敢言。'此其意欲固窃名位,反归曲于先帝也”。
(太皇太后高氏当政)司马光、吕公著进用,蠲除烦苛(陆续罢停诸法),确言皆己所建白,公论益不容,太皇太后犹不忍即退斥。
元祐元年(1086年)闰二月,(王安石死)始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蔡确的右相职位被吕公著替代。)
明年(元祐二年,1087年),坐弟硕(蔡硕,治平二年进士,招权纳贿)事夺职,徙安州(今湖北安陆县),又徙邓。
初,神宗疾革,王珪议建储事,确与同列皆在侧,知状。确自见得罪于世,阴与章敦、邢恕等合志邪谋,谓珪实怀异意,赖己拥护,故不得逞。确奉使陵下,韩缜白发其端,事浸籍籍。既失势,愈怨望,恕又益为往来造言,识者以为忧,未有以发也。
(元祐二年,1087年)确在安陆,尝游车盖亭,赋诗十章,知汉阳军吴处厚(福建邵武人,将蔡诗逐字推敲后选出其中五首,歪曲诽谤,加以笺注)上之,以为皆涉讥讪,其用郝处俊上元间谏高宗欲传位天后事,以斥东朝(隐讽听政的高氏废除新政),语尤切害。
(高太后盛怒)诏确具析,确自辩甚悉(然终难解释清楚)。安世等又言确罪状著明,何待具析,此乃大臣委曲为之地耳。遂贬光禄卿、分司南京。
(但范祖禹则认为:“蔡之罪,天下不容,尚为列卿,恐难平民愤。”执行大臣吴安诗、梁焘等人也乘机认为处理太轻,应从严制裁。)
再责英州别驾(今广东英德市)、新州(今广东新兴县)安置。(开创宋廷朝臣贬到岭南的先例。)
《宋史·卷471·列传第230·蔡确·附:吴处厚》
“吴处厚者,邵武人……
始,蔡确尝从处厚学赋,及作相,处厚通笺乞怜,确无汲引意。王珪用为大理丞。
珪请除处厚馆职,确又沮之。
珪为永裕山陵使,辟掌笺奏。确代使,出知通利军,又徙知汉阳,处厚不悦。
元祐中,确知安州,郡有静江卒当戍汉阳,确固不遣,处厚怒曰:‘尔在庙堂时数陷我,今比郡作守,犹尔邪?’会得确《车盖亭诗》,引郝甑山事,乃笺释上之,云:‘郝处俊封甑山公,会(唐)高宗欲逊位武后,处俊谏止,今乃以比太皇太后。且用沧海扬尘事,此盖时运之大变,尤非佳语。讥谤切害,非所宜言。’
确遂南窜。”】
宰相范纯仁、左丞王存坐廉前出语救确,御史李常、盛陶、翟恩、赵挺之、王彭年坐不举劾,中书舍人彭汝砺坐封还词命,皆罢去。(还要派人来泉州蔡巷逮捕其子蔡渭。参见泉州人名录《泉州人名录·蔡渭》)
(新州时称“烟瘴最甚”,有“人间地狱”之号,蔡确终日忧郁,不久就染疾不起)确后卒于贬所(元祐八年,1093年)。
绍圣元年(1094年,高太后已死),冯京卒,哲宗临奠。确子渭(参见《泉州人名录·蔡渭》),京婿也,于丧次中阑诉。明日,诏复(蔡确)正议大夫。二年(绍圣二年,1095年),赠太师,谥曰忠怀,遣中使护其葬,又赐第京师。
(徽宗)崇宁(1102—1106年)初,配飨哲宗庙庭。蔡京请徽宗书“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赐其家。
京与太宰郑居中不相能,居中以忧去,京惧其复用,而居中,王珪婿也。时渭更名懋,京使之重理前事,以沮居中,遂追封确清源郡王,御制其文,立石墓前。擢懋同知枢密院事,次子庄为从官,弟硕赠待制,诸女超进封爵,诸婿皆得官,贵震当世。
(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高宗即位,下诏暴群奸之罪,贬确武泰军节度副使,窜懋英州,凡所与滥恩,一切削夺,天下快之。
6相关信息
蔡巷
蔡确生于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其府第在今泉州鲤城区东街菜巷,古因蔡确所居,称为蔡巷,后讹传为菜巷。
四相
位列《宋史·奸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