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宋代>薛季宣>某为令无状不能化服奸盗至加之刑僇仲蟠乡丈不以为过又哦诗以宠之是重某之不肖而播其恶于众也感愧之剧次韵以酬

某为令无状不能化服奸盗至加之刑僇仲蟠乡丈不以为过又哦诗以宠之是重某之不肖而播其恶于众也感愧之剧次韵以酬

朝代:宋代|作者:薛季宣|
汉法在彝鼎,三章岂不严。
奸宄恣暴乱,官刑废舂钳。
未若箕山翁,顽夫偃风廉。
予惭斯人徒,为容善谦谦。
驱民陷之辟,淫刑视齐歼。
处事禁太速,宜犴非为淹。
丹书对妇泣,职死夫何嫌。
专诛逮垂尽,吾辜倍相兼。
曾闻邹鲁间,礼义人自恬。
商君就有道,绛水惊闾阎。
念此一叹息,归来赋陶潜。
南山信崇极,能无刺岩瞻。

    作者薛季宣简介

    薛季宣画像孙观正,孝宗干道九年(一一七三)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门。更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