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谈一场恋爱

这是一篇高中高二10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有时是在市声沸天,市尘弥地的街头,有时是在拥挤而又落寞的公交车站,有时是在异乡旅舍中凭窗而望之时,有时是在扼腕奋臂,抚胸欲狂的大喜大悲之际,我总会想起他。

或在心中,或在眼中,他的音容笑貌总会清晰浮现。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对他的情感总似一江春水,奔流不息。

和他的初识,大约是在两三岁时,当我还是个捧着奶瓶牙牙学语的孩子的时候。他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就像宝玉初见黛玉时,不见眉目,不见肌肤,只是神情恍惚地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不像第一次见面,没有乍见之惊,倒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友,似曾相识之感油然而生。当时的我还不明白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只觉得他似乎冥冥之中吸引着我;当时的我还不明白什么是相见恨晚,只是盼望着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能够多一些,再多一些。

在我短短的十八年生命之中,有大把的时光和他一起度过。我们一起看着安徒生的丑小鸭一天天成长为白天鹅,而我却仍旧是个灰姑娘;我们一起跟随着余秋雨的步伐,走上了一场文化苦旅,却始终不明白这样香甜的东西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懂得珍惜;我们一起品味了雨后初晴的西湖,淡烟疏柳的晴滩,却还是尝不透人间的清欢。时光匆匆,往事历历,和他一起度过的一分一秒,经历的一事一景,都会慢慢沉淀在记忆的角落。无论我念或不念,这些事都会在脑海中熠熠闪光。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他告诉我,在易卜生的《街上的培尔·金特》中,有个叫索尔薇格的少女。培尔·金特在想念她时,总想到她手持一本用手绢包着的《圣经》的形象。在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特蕾莎留给托马斯的印象,是她手里拿着一本《安娜·卡列尼娜》的样子。两位作家都没有用笔墨来描述两位女主人公的外貌,但持书的美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书赋予了这两位女性独特的美,那是与外在形象、气质无关的美。就像清代诗人张潮说的:“所谓美人,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唐朝的一只酒杯,李白倒了一盏花影,你说不醉不归。总有那么一次,读一首诗的时间,有人看你笑,醉在你的酒窝里。

赫尔曼·黑塞曾在文中写道:没有爱的阅读,没有敬重的知识,没有心的教养,是戕害性灵的最严重的罪过之一。我对他的爱延续至今。没有他的时候,每当我面对一个人,经历一件事,遇见一处景,我都会想,如果有他在,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于是,不相见,倍想念。与书的这场恋爱总能让我安静下来,是他教会我静以修身,静能生慧。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看繁花。他让我体验到了一些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经历的事,带领我走进别人的生命。

著名翻译家、学者庄信正曾说过:“反正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的,不如就把它想象成一间书房。”我为他的天真和与我不谋而合的价值观会心地笑了。阴雨绵绵的早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书桌前与他度过平静岁月,读到喜欢的句子时,便在手边的纸上写写画画,落笔款款,清风徐来。

有一种声音,你没听过,却自知你了解。有一种情感,无需铭记,却笃信它存在。与书谈一场恋爱,用尽一生的时光与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