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爱写诗的荒谬

这是一篇初中初三10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庄子说:“人之生,气之聚也。”人的肉体归根到底都是大同小异,即灵魂的容器,相比于凡胎肉体的百来斤,那21克的重量显得更加沉重,似乎整个人生的旅程,仅是托着这21克走独木桥,如临深渊,然而灵魂之美胜却人间无数,只待金风玉露一相逢。

人类与这世间别物终究是不同的,或许比不上花鸟鱼虫一生无忧无虑,亦或远不及计算机的精密,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举世无双。我想,我更愿意品尝过人生百态,而非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切经过层层算法,再选择利益最大化的一条路径,抛却价值观和同情心,不计后果。就如同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当人世种种在眼前一一铺就时,巨大的信息量扑面而来,措手不及,拔剑四顾心茫然,下意识就变得机械化,在日日的重复中麻木,只顾着寻求最优解,或者说是对自身利益而言的最优解,可以为了这些绞尽脑汁乃至不择手段,看得到眼前,忘记了更久远的未来,又被暂时的欣喜蒙住了双眼,明明身处混沌还以为这就是世界全部。

“以诗书礼乐教化其风俗,变化其人心”,计算机拥有人类难以企及的知识量,人类却能凭借着书山一角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诉求,那么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便是“生存”最重要的组成方式之一。计算机更重视“利”,但生而为人,当以“义”字为底。

譬如希特勒拥有着高智力与才华,他热爱音乐与文学,然而不具备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基本要求,只因如此,天下流尽了多少生民血与英雄泪,才重新架起了天下承平的礼乐与秩序,敬畏生命,也热爱生活。

即便是身无长物,空有一腔热血,但仔细看看,肩上各自挑着担子,左边挑着仁,右边担着义,不比谁轻松也不比谁卑微,为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向死而生。

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正如莫言所说:“文学比于科学而无用,但文学却依旧伟大”,何尝仅仅是文学?我偏爱红尘的酸甜苦辣,胜过计算机的精密冰冷,如果白日的语言已经腐朽,那么不如用黑夜的梦语,用诗歌的性灵。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月亮,别人眼中是谋利与墨绿色的代码,他的眼中却是温柔的白月光,心头还有一颗朱砂痣,藏着不宣于口的仁义道德,比谁都快乐。

当你来到人间,你要看看日月,走在大街上,能看到灰色的世界中跑过两个孩子,一个鲜红,一个淡绿,还有一颗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那才是作为“人”的生活,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