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美的年华里
这是一篇初中初三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感谢在生命最青春的那段时光里,让我遇见了你,遇见你的美好,遇见你的包容,遇见我们最纯粹的友谊!
——题记
去年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网剧《最好的我们》,我也很喜欢。剧情虽然和爱情有关,但是我却更愿意站在友情的一面去欣赏这部网剧。在最美年华里有一个知己,不再是孑然一身。
写作文以前,我特地百度了一下“朋友”。什么是朋友:相互尊重、相互分享美好事物、可以在对方需要的时候自觉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的人,其最高境界是知己。
古人云:“人生得一知己难,把酒言欢对空盏。”两千多年前的俞伯牙遇到了钟子期,此后的俞伯牙不再是曲高和寡,高山流水之音连绵不绝。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又如此的幸运的遇上了王智,虽不如伯牙子期般高尚,却也是青春年月的一道光。
到一个完全陌生学校,人生地不熟。多少都会有些落寞。王智是第一个和我搭话的人,热情的让我措手不及。因为有共同话题,很快就成了朋友。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我们又看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成了死党,又成为知己。一个在刚开学还特别文静的人,不到两个月就现了“原型”。我们有很多地方都是相似的,作息规律等方面。我们都喜欢文科,特别是语文;讨厌理科,特别是数学。
我经常嫌弃她长得矮,她就经常说我长得胖。虽说每天都是互相嫌弃,但是她也见不得别人说我不好。当别人在背后说我坏话的时候,她都告诉我是谁说的,说了什么。周围的人都是人云亦云。王智却是怎么都不相信他们说的。
她是一个很谨慎,心思很细腻的人。不管什么事她都会考虑的特别细,与我的大大咧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有丢三落四的毛病,一旦东西找不到了,我就去找王智。我找她,她找东西。她每次都告诉我要把东西放好。结果我还是经常麻烦她,以前的毛病一点都没改。到了最后,她索性就不说了。因为她知道,再怎么说我也不长记性。
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互补的。我擅长英语,她擅长生物和地理。七年级的时候学地理。经纬网和等高线地形图的那个单元,我是怎么看怎么不懂,考试还不及格。王智花了好长时间才给我解释明白。虽然我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分东西南北。
除了学习以外的生活,我们还是很活泼的,经常开玩笑,例如以下事例:
(一)时间:熄灯前几分钟地点:宿舍
她:(指着衣服上女孩)郝贵云,你看,我多了个闺女‘大妮’。
我:(无语的看着她)你整天捂得那么严实,就不怕把她憋死吗?
她:没事儿的,她生命力顽强
我:(瞅着‘大妮’)好孩子,来找姐姐啊,姐姐陪你玩儿啊。
她:‘大妮’,咱才不找你姐姐呢,她一点都不好。
我:……
(二)时间:体育课地点:操场
她:郝贵云,你给起来,快点,麻溜的!
我:(瘫在草地上)姑奶奶,能不能让我歇会儿。
她:现在不起来,明天腿就疼,明天腿疼别找我啊!
我只好默默地起来和她慢悠悠的绕着操场散步。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这就九年级了。面临升学,学习任务也就更重了。明年夏天就要分别了。这三年感受到的是是非非都会化为乌有,但是那些快乐的回忆都会铭记于心。一个知己是一辈子的。俞伯牙在钟子期死后“破琴绝弦”。我不知道明年一别会不会再见,但是不会忘记点点滴滴和一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