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城市的秋季

这是一篇初中初一5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一向漠视春的烂漫,夏的热烈,冬的纯洁,我只喜欢秋天,特别是城市的秋天。

渐凉的秋风掀起了蓝色窗帘的一角,一缕阳光洒入窗内,金黄色的光跳跃在白纸上,微微的,那种闪烁稍纵即逝,带点令人琢磨不透的狡猾。

针喜欢用装过红茶的瓶子来装水,因为那瓶底残留的味道溶入清凉的白水中便更显其味了。这种淡淡的的,如同初秋的味道,城市的秋天没有煮南瓜的香甜的味道,也不能看到火红的秋,旧时上海的秋,只是无论时间、境地怎样变迁,秋的味道是不变的,季节的变迁是大自然的呼吸,在经过一个夏季剧烈运动之后,终于归于平稳了。

无论是在朝阳初升的清晨,不是霓虹灯下的凉夜,秋把无形中的温馨遍布到城市大大小小的每一个角落。而在秋天的阳光下,万物都是可爱的。

傍晚加入城市的茫茫车流,听着自行车“铃铃,铃铃”的铃声,看到远方天空逐渐调和玫瑰和晚霞,心中有一种愉悦。

最喜欢秋天的城市,我觉得对都市生活的爱源于对琐碎细节的津津乐道和对世上万事万物的美欣赏,这种平凡中的趣味往往于秋季中更易于被发掘,因为秋季本就是一个美丽而温馨的季节,秋季凉爽使人静下心来慢慢地去品味生活的美妙,一如欣赏这美丽的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