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生命一个理由

这是一篇初中初一8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读完了整本书,合上尾页,又忍不住打开,仿佛在解锁生命的密码。我们所幻想的生命是美的,可我从书中读出了丑。

蓝天白云,群鸟翱翔,珠光宝翠,灯火琉璃,亦或是小庭碧院,悠哉游哉,这才是一份完整的生命,总有美丽可以汲取得到。但作者毫不手软,用了最丑恶的词汇来描述每一个生命。像《马普希的房子》里像鬼一样皮包骨头的瑙瑞,《有麻风病的顾劳》中那一群缺眼少臂,残缺不全的麻风病人,和《一块牛排》里作者干脆用了破相,残忍,甚至像野兽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汤姆的长相。

若是不顾及背景或全篇,仅看这样一些人物的描写,我能想到的只有丑这一个字。杰克。伦敦没有考虑到任何因素,只是最夸大化地描写了生命的丑恶,这点本领让我瞠目结舌。

仿佛展现在我眼前的不是人,而是一群丧心病狂的魔鬼,他们嗥叫,挣扎,散落头发,渴望得到生命而用力呼号,壮阔,可怕,生命最放肆丑恶的一面终于爆发出来了。但细想想看,这又是最为矛盾的一点,明明自己的生命不完美了,那么丑陋难堪,可还是要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将不完美的生命夺过来,费尽心思去争抢一个会带给你痛苦的东西,这才是生命所给我们的历练,就是一种耐性的磨砺。

完美与不完美,永远都是一个极端的存在。在和平的生活中,我们眼中除了学习,生活以外,还有其他东西可以关注,言行举止,做人处事,都希望能漂漂亮亮,或许对我来说,最讨厌的事就是尴尬,一旦什么东西尴尬下来我就无比难受,或者说很希望自己做什么事都能行云流水,完美无缺。当瑙瑞剃下头发编麻绳,在尸首身上翻找东西时她不难堪吗?汤姆。金用老迈的身体对付一个青年被打晕时他不难堪吗?《热爱生命》他与一只恶臭的狼比谁先死时他不难堪吗?可这时候,他们眼中,心里只有生命二字最珍贵。无论自己有多不堪,自己的形象有多难以入目都已经不重要了。

正像《一块牛排》中所说,汤姆若将自己的经验与对方的气力相结合,那一定天下无敌。可惜年轻时经验不足,年老时气力不佳。每个时代都有盈亏,没有哪个人始终完美。

生命不是美的,它甚至肮脏,残缺,但我们依然热爱它。是什么让我们拼死挣扎?我想,是它能让我还有睁开眼睛的气力,是对未知的死亡产生的恐惧,和对待明天的一份期许。只要活着,一切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