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褪色的生命

这是一篇初中初三7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生命是短暂的,更是庄严的。很多人信奉来生,但是我真的不敢说有来生。生命正是由于它的短暂才珍贵,而那些磨砺就像宝剑,越打磨越锋利;就像梅花,越持久,越芳香。

那是在一片石砾中,钻出的一棵孱弱的生命,在他的旁边,有一颗胡杨,已经濒临死亡。而在这少雨的地方,还有一抹绿色活跃在这里——一丛小草。也说不上名字的野草,生命力却比杨树还要坚强。在这里,它缺少了基本的生长条件:稀少的雨露,阳光也被杨树半死不活的躯干遮住,他拥有的只是石砾——无尽的石砾。

然而他还是活下来,其实在他不远,就是泥土地,虽然水也少,但是条件比这里好得多。那里甚至有花的存在。可是,植物就是天生的土著,不会动。他生在这里,注定也死在这里。他为了活命,拼命扎根,从土壤里吸收水分。自己选的路,即使再苦再难,也要咬着牙走下去。即使这样,那苦难的一生也并非一帆风顺。

一天一只野兔来到他面前,也许他是害怕了,也许是不想做无谓的挣扎了,他一声也没有发出来。他的躯体被蚕食了,竟连一个骨头,一滴血液都没留下。但好些的是,那法西斯并未将其连根覆灭。多少次挣扎,又爬起。于是,他在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之后竟重生了。依旧绿的鲜艳,绿的耀眼。仿佛是在述说着那句豪言:“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的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的心;要着世间的一切因我而臣服!”

我不禁感叹这种“活着绝不是向命运低头并祈求”的精神,像飞蛾扑火、瓜苗生长一样,保持着对生命的渴望而活着,凌驾于生命的控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且热爱生命的人。”那么,它应该也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吧。这就是一种生命的态度,那是经过岁月洗礼而永不褪色的生命。他用他的行动,诠释了生命的含义,使生命散发出弥久的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