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能走多远

这是一篇初中初二6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对于音乐,我是一向情有独钟的。

——题记

欢快或悲伤,轻快或柔缓,激昂或阴沉,每一个音符,都能拨动心弦,发出撼动苍穹的旋律,辽阔空灵,经久不衰,韵味无穷。

小时候,当收音机里响起“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郊游……”,我就会手舞足蹈,嘴里咿咿呀呀的,心里十分高兴,即使是睡了,也会在床上滚来滚去,喃喃地说着梦话。有好几次,我都从床上摔下来,而且是头朝地那种,像折翼天使一般,砰的一声,然后哭的十分有节奏……

“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漂亮的回旋踢……”上小学了,我嘴里哼的歌都是周杰伦的,要说原因,那就是他的风格,不拘一格的咬字不清,快到让人大呼变态,这也就是我的主旨——不拘一格。不管是做什么,我都想着去创新,写作文也要写的不同,玩弹卡(一种游戏)也要用新奇的玩法去战胜对方,活的与众不同才精彩。我曾经在头后面留了一条辫子,但不久因为立场不坚定而剪去了;玩捉人游戏时,我也自有我的一套玩法,跟捉的人对峙,先是跑向一边,等他奋力向我奔来时,我又突然蹲下来,相反方向跑,嗯哼,由于惯性,捉我的那个人就被甩开了,骂骂咧咧而又无奈。领悟音乐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

上了初中,受表哥的影响,街舞慢慢融入了我的生活,于是就与节奏极强的舞曲打了交道。舞曲的魅力真的很大,不管你懂不懂音乐,只要听到激情四射的舞曲,身体就会不由自主的跟着节拍舞动,就像是条件反射吧。当我的手脚舞动着与节奏同步时,整个人就好像融入了音乐中,那么协调,那么奇妙,能让我感受到音乐的精髓,振奋的感觉。

我对音乐的爱能走多远?也许是整个青春,也许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