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三部曲
这是一篇初中初二600字作文,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与书结交有一段难忘的历程。
看书
自从识字开始,我就没离开过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最早和书结缘是从“看书”开始,我生性内向,所以常以书为友。我认为这样倒也自在,既不受其他人的打扰,也满足了心理的需求,此乃一举两得。那时的我,对书这位新朋友始终以“探索”为主。不知是害羞还是自私。只是静静地看它,却不愿意大声读它。也许是习惯成自然,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喜欢独自捧着心爱的书躺在床上安静地看。每看完一本书,不用花太多的精力。那时的我,看书只略懂皮毛,没有深入领会书的内涵。看完一本书,如释重负一般,然后又端起一本书。书中滋味,还不能全部品味。
读书
光阴不待,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渐丰。我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常在心里鼓励自己读出声来。我觉得只有读出声来,理解进去,书才能成为真正的知已。我逐渐发现许多读书的好处:读能陶冶情操,读能加深印象,读能享受乐趣。但仅仅靠读还是不够,我又尝试去感悟书的灵魂。读完几个段落,颇有感触,便记下来。日子长了,便会发现自己竟然陶醉在这种读书的方式里。读书还使我性情大变,从内向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阳光大男孩。这次蜕变的过程,也让我从此爱上了书,也爱上了读书。
识书
懂得了看书、读书,我慢慢学会了识书。所谓识书,就是不好之书弃之,好书品之。学会交良友,避损友。如今的我再端起一本书,不是立马翻阅,而是见题思义,想象它的中心,文体的主干。若值得一探究竟,则读;若太过糟糠,则弃。如此一来,读完一本书,重点、主干不仅没落下,还节省了时间,提高了阅读效率。学会了识书后,我对书的热爱,进一步加深。
在与书相伴的日子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最重要的是我真正理解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我们要像交一位新朋友一样,学会和它交往。这样,书才会成为你的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