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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
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
朝代: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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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光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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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喉咙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陇头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作者宋光嗣简介
六军诸卫事。凡断国章,多同儿戏。前蜀亡,为王宗弼所杀。诗七首。(《全唐诗》无宋光嗣诗,传据《十国春秋》卷四十六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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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简州刺史安太尉申院状希酒场云系州收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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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赏析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喉咙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陇头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