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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诗·治风诗五篇·至理
二风诗·治风诗五篇·至理
朝代: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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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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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
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作者元结简介
元结(约719~约772年),字次山,号漫叟、聱叟,唐代文学家,原籍河南(今河南洛阳),后迁鲁山(今河南鲁山县),天宝六载(747)应举落第后,归隐商余山。天宝十二载进士及第。安禄山反,曾率族人避难猗玗洞 (今湖北大冶境内),因号猗玗子。乾元二年(759),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史翙幕参谋,招募义兵,抗击史思明叛军,保全十五城。代宗时,任道州刺史,调容州,加封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政绩颇丰。约大历七年(约772年)入朝,后卒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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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赏析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理何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
人不斯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