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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张通判

朝代:宋代|作者:孔平仲|
清若冰壶断若金,孜孜常见恤民深。
三年佐郡神明政,一旦归朝父老心。
遗爱海波无断处,去思秋色有余阴。
临行曲为留旬日,少慰攀辕泪满襟。

    作者孔平仲简介

    孔平仲画像
    孔平仲,生于庆历四年(1044),字毅父,今峡江县罗田乡西江村人,其兄孔文仲、孔武仲。治平二年(1065)进士,初授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主簿。熙宁三年(1070)后,历任密州(今河南密县)教授、秘书省校书郎、衢州军事推官、秘书省著作郎和虔州(今赣州)骑都尉。元祐二年(1087)户部侍郎吕公著举荐升太常博士,后历任太仆丞校理、江浙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元祐六年四月充任秘书阁校理、朝奉大夫。绍圣元年(1086),言官参劾他元祐时附和旧党当权者,因而被削官,出知衡州(今湖南衡阳)。又有人弹劾他不推行常仓法,而被徙官韶州(今广东韶关)。又因他上书辩解,再贬为惠州(今广东惠阳)别驾,安置编管于英州(今广东英德)。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七月起用,授朝奉大夫。崇宁元年(1102)十一月任户部郎中,后改任佥部郎中,提举永兴路(今陕西长安)刑狱、帅鹿延(今陕西鹿县)、环庆(今延安)等路。大观元年(1107)党论再起被罢官,后主管兖州景灵宫(今山东曲阜县旧县村北),政和元年(1111)病卒,终年六十八岁。《清江三孔集》四十卷中,平仲占2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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