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并序) 五十四
非相非非相,无明[无无](元元)明。
[相](伤)逐妄中出,明从暗里生。
明通暗即尽,妄绝[相](明)还清。
能知寂灭乐,自然无色声。
译文/注释
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
○?平?仄仄○仄,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作者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溪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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