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宋代>王十朋>哭何子应 其二

哭何子应 其二

朝代:宋代|作者:王十朋|
肮脏宜三黜,飘零到九疑。
忠膺黄屋眷,音遇紫岩知。
共理符频绾,明刑节屡持。
青天万里蜀,无复话归期。

    作者王十朋简介

    王十朋画像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更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