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代
>
谢伯初
>
存目 其四
存目 其四
朝代:
宋代
|
作者:
谢伯初
|
附注:据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八《寄赠致仕刘都官讽》诗末自注及《温公续诗话》所载,此二句系范镇(景仁)诗,《古今诗话》误以范景仁为谢景山。
作者谢伯初简介
谢伯初,名或作伯景,字景山,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官许州法曹(清干隆《晋江县志》卷一二)。与欧阳修交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四二《谢氏诗序》)。今录诗二首。
更多介绍>
上一首:
存目 其二
下一首:
樱桃
谢伯初的其他诗文
存目 其二
寄欧阳永叔谪夷陵
许昌公宇书怀呈欧阳永叔韩子华王介甫
存目 其三
存目 其一
句 其二
句 其一
诗句赏析
附注:据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八《寄赠致仕刘都官讽》诗末自注及《温公续诗话》所载,此二句系范镇(景仁)诗,《古今诗话》误以范景仁为谢景山